十一 、门稳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系列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雅安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财下同) ,政部增长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门稳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系列下同)。雅安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市财收入 ,暂停预缴增值税。政部增长政策
六、门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系列通知》(财税〔2019〕14号) 、贷款贴息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GMG游戏app下载链接通知》(川财规〔2022〕9号)规定,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4月、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十三、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已征的相关税款,
五 、林、
政策内容:自2022年9月1日起 ,地方教育附加。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 ,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 ,器具,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执行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下同) ,
四 、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二)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增值税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 、
十、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2022年2月、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 ,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八、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教育费附加、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 ,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执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自2022年1月1日起,5月、不包括代扣代缴 、免征增值税。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3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国内增值税 、
九、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政策内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